【共同材料】签证申请表,1张照片,护照,身份证复印件,暂住证复印件(户口所在地不属于本馆辖区的)
【停 留 期】6个月以内的单次签证(有效期 三个月)
签发对象 |
所需材料(韩方材料) |
为了在教授(E-1)、会话指导(E-2)、研究(E-3)、技术指导(E-4)、 专门职业(E-5)、艺术演出(E-6)、特定活动(E-7)领域就业,希望进行相关研修或求职活动的申请人(但酒店娱乐活动除外) ※ 除在韩国国内企业或团体求职之外,还包括正式就业 前领取实习工资的实习阶段 ① 英国《THE TIMES》杂志评出的最近三年内世界排名前 200的大学(研究生院)毕业生(或拟毕业生) ② 在《FORTUNE》杂志评出的最近三年内的世界500强企业工作满一年以上者 ③ 最近三年内毕业于韩国专科以上大学或在韩国研究机构完成研究课程并获得学士以上学位者 ④ 由驻外使领馆馆长特别认定具备上述条件者
※ 《FORTUNE》评出的企业目录参考如下网站http://money.cnn.com/magazines/fortune/global500/2009/full_list/ ※ 《THE TIMES》评出的大学(研究生院)目录参考如下网站 http://www.paked.net/higher_education/ rankings/rangkings.htm ※ 以下情况将限制签证的签发 - 韩国大学平均学分不足3.0 - 最近一年内以D-10资格停留6个月以上者 - 最近一年内因违反出入境管理法被通告处分或处200万韩元以上罚款者 |
共同材料:求职活动计划书
① 项人员:学历证明 ② 项人员:履历证明(在职证明) ③ 项人员:学历证明及成绩证明或结业证明 ④ 项人员:优秀人才证明材料 - 学历证明材料,履历证明,相关团体推荐书 - 或相关证明材料(具有权威性的国际或韩国国内大会获奖证明及媒体报道证明材料)
※ 学历证明可从以下材料中任选一种: - 毕业(预计毕业)证明 - 学位证 - 学位取得证明 |
咨询热线:010-88578732 88578291
咨询Q Q:269064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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